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为:立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自己的财产;遗嘱的内容合法;遗嘱的形式有效。
订立自书遗嘱时应注意什么
订立自书遗嘱时应注意:
1、遗嘱人必须亲笔写全文。遗嘱人亲自写全文,即完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不易伪造、篡改他人;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遗嘱人应当亲自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自签名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上写明的日期不仅有助于区分纠纷的真实性,而且有助于区分遗嘱人在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的能力;当有几内容矛盾的遗嘱时,也有助于确定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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