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还可以撤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转让申请已经受理的,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前,还有机会申请撤回商标转让,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
二、商标注册的费用
商标注册的费用一般三百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合格的,发给商标注册证,且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缴纳费用。
三、商标转让一般多少钱
商标转让的价格需要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协商确定。双方对商标的价格不能确定的,可以向有资质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申请对受让商标进行评估定价。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受让方需要对转让的商标进行核实,例如商标的权属、商标是否存在争议等等。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中,合同需要表明转让的商标,详细信息以及转账费用。合同签订后,商标转让以及受让人须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转让申请的商标信息及证明文件,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商标局自收到商标转让申请之日起,6-8个月内会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并进行公示,受让人自公示之日起,获得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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