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止地方政府违法征地拆迁,发现政府违法征用土地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举报;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有关精神,省政府要加强对征地管理和监督的监督问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负全责。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配合,落实征地各项制度和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履行职责;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执行落实征地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审批后的落实工作。
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违法征地行为的治理,确保征地行为依法和谐,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违法征地、暴力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执法不力引发的相关恶性事件。(1)乡政府组织村委会、公安、城管、边防、社会闲散人员对地上的农作物进行强行推毁,挖掘土地原貌。这种手段往往发生在建设项目中比较着急,政府部门认为被征地人“要求太多”、征地对抗周期长、剩余被征地户不多等。另一方面,为了给剩下的部门“钉子户”一个下风,政府往往选择这种方式,以便迅速办理征地手续。(2)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非法征用土地的现象屡见不鲜。通常,政府会通过公安或社会人员对看守土地的农民进行拘留或非法拘留,短期内限制被征地农民的人身自由。在此期间,将强行销毁土地上的附着物,扣押土地。(3)“软暴力”的暴力方式。虽然不同于面对面暴力,但暴力程度不容小觑。我们通常认为这是“软暴力”。比如,偷压耕地上的农作物;用挖掘机挖出农用地上的沟壑;威胁有官职的亲属做好被征地的思想工作;私自吊销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证;单方面违反合同;调整被征地者及其家属是否有违法行为;村领导气愤地说“不腾退土地就不补钱”他们是口头威胁户籍、出具证明等。
全文8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