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需要办理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居住证。
一、居住证登记申请填错怎样修改
1.如果打错名字,需要去当地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申请申请费证,在重新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2.首先申请人要关注当地申请居住证的微信公众号,然后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实名注册认证的方法就是选择微信公众号中的主页面,选择办事大厅下的用户中心,然后在用户注册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其结果会在1个小时内收到。
3.居住证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核实。该过程是在便民服务页面中点击房子地址。进入房子概况信息页面,点击居住证申领模块。随后在身份核对页面,输入名字、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提交身份核对申请单后,等候内网身份核对。
4.暂住登记。我们填写完暂住登记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当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后,你的微信端会收到受理成功的信息。如果审核失败,你的微信端会收到审核失败的反馈信息。
5.申报居住证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申报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方法是通过微信端收到的暂停登记成功的信息,点击进入,填写居住证受理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6.如果申请人通过了居住证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我们将会接收到居住证的通知信息。这时,申请人带上纸质的申请资料,到地点辖区派出所的居住证处理窗口拿取居住证就可以了。
二、本市跨区居住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无法跨区办理的,公民可以带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机构申请办理,不存在跨区办理居住证的情况。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三、办居住证需要租赁合同吗?
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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