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赤峰市户口登记(立户、分户和并户)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申请条件:本市需要立户、分户和并户的居民(分户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户口簿》;
3、房屋产权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
6、离婚分户一方不提供户口簿的应予以办理。办理分户由本人持以下证明材料:
(1)《房产证》或房产手续;
(2)、《结婚证》或《离婚证》;
五、办理地点: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旗县区公安局户籍办事大厅
六、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
七、联系电话:红山区户政咨询电话:0476-8365192松山区户政咨询电话:0476-8492017元宝山户政咨询电话:0476-3514142阿鲁科尔沁旗户政咨询电话:0476-7230110巴林左旗户政咨询电话:0476-7868110巴林右旗户政咨询电话:0476-6235023林西县户政咨询电话:0476-5328619克什克腾旗户政咨询电话:0476-5220167翁牛特旗户政咨询电话:0476-6340190喀喇沁旗户政咨询电话:0476-3758828宁城县户政咨询电话:0476-4272527敖汉旗户政咨询电话:0476-4321968新城区户政咨询电话:0476-8821279
八、办理流程:迁出人员携相关材料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九、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十、办理时限:派出所审批后当时办结
十一、收费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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