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准备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证明。
2、当事人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办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4、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1、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补办。但是办理时当事人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补办结婚证也可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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