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在看守所羁押一般为两个月内。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
一、拘留和逮捕区别
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
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有权决定逮捕的为人民检察院。
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二、逮捕是什么意思?逮捕条件是什么?
对于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逮捕一般是指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的条件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法定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三、逮捕是指什么
逮捕是经检察院、法院批准或者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之一。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在逮捕后,除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外,被逮捕人的拘留期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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