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办的,则该店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谁的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债权一方是否有权处置
夫妻共同债权一方是可以处置的。
夫妻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清偿全部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一方均可向债务人主张共同债权的偿还,债务人也可向任一方实际进行偿还而消灭夫妻共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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