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风险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买受人支付了房价,但无法取得房屋产权,买受人权益处于不确定状态。2、由于没有房产证,买方无法确认卖方是否是拟出售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很难与房屋建立联系。三、卖方把房子卖给买方后,有可能再卖给别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缘无故地转入与第三人的诉讼。4、如果房屋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无效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并不处于无保护状态。在购买时,在考虑上述风险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写合同,向公证部门公证,避免日常混乱。
法律上有虚构债权债务罪吗
法律上没有虚构债权债务罪。但虚构债权债务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比如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也可能构成诈骗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债务等方式实施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人利益的,涉嫌构成虚构破产罪。与此同时,虚构债权债务进入诉讼程序,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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