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帮助犯还能再犯犯罪吗
时间:2023-03-25 09:42:04 4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成立,帮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相对于实行犯而言,指在他人产生犯罪决意之后,以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等方式故意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为他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自己不直接实行犯罪。

一、怎样认定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中止犯罪的认定如下:

1、在简单的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施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然后强烈劝说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劝告,放弃本可以继续的犯罪,整个案件就是中止犯罪;

2、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实施中止犯罪,教唆犯应当认定为未遂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施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应该根据犯罪准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必须防止犯罪,使犯罪消除犯罪的想法,构成中止,帮助犯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抵消他们的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3、中止犯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犯罪的,视为中止。

二、什么是实行犯

对实行犯可作以下分类:

(1)直接实行犯与间接实行犯。直接实行犯是行为人亲自实施犯罪行为;间接实行犯是行为人假手无责任能力人、不知情的人或强制他人为自己实施犯罪行为。被利用作为犯罪工具的人因无犯罪意图不成立犯罪,而由间接实行犯负与直接实行犯同样的刑事责任。

(2)单独实行犯与共同实行犯。单独实行犯是由行为人一人单独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除了少数聚合性犯罪、对行性犯罪、集团性犯罪等条文外,一般是以单独实行犯为基本形态。共同实行犯是二人以上以共同故意实施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以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未明文规定实行犯,是将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实行、起主要作用的实行犯归属于主犯,将虽参与实行但仅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归属于从犯。

三、教唆罪的立案标准

在我国刑法中,教唆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因此不同的罪名,其教唆罪的立案标准为不同。而教唆犯罪成立的条件有:1、教唆对象。按照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教唆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2、教唆行为。教唆行为必须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意思,进而使之实行犯罪。3、教唆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教唆者故意教唆他人实施不可能既遂的行为,是未遂的教唆,不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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