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根据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有所区别,本市内迁移的,可以一站式办理:1、需要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书面的同意户口迁移意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投靠)等证件;2、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条件的,可以直接到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不需要再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3、处理上海各区户口迁移流程的相关内容,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直接在内部系统(网)上审批,只需到迁入地递交上述申请资料就可以了(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工作人员)。
上海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全文5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