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避免风险的注意事项有:房屋产权是否明确;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查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实面积实测表,了解房屋实际面积并与合同进行核实,索要管线分布竣工图);中介公司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
如何化解购房风险
1、消费者在购房时要透过广告宣传表面的现象做实质性的核实,充分行使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是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市场准入的合法性,必须查看是否具备五证、两书、一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要实地了解拟购房屋的具体情况,核实与广告内容是否一致。不要轻信广告,有不少广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3、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要谨慎。因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或是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拖延办理产权证,致使消费者虽可使用房屋,却无法转让等,所以消费者最好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4、购房时还须了解房屋维修、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及卫生等物业管理事项。并将这些方面的承诺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和相应服务,最终带来无穷的烦恼。
5、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签订合同前最好向业内律师咨询,对购房合同条款中的具体内容要清楚明白,尽量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公平,在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商履行各项义务的期限及违约责任,并将开发商在宣传中明示的事项写入合同,警惕“霸王合同”。
了解清楚委托房屋中介的风险到底有哪些,才能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避免,那么才不会因此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在委托房产中介租房或在买房的时候,多多少少会有一定吃亏的情况,这其实也是能够利益的。但要是对方严重损害了你的利益,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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