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警察做了笔录不可以立案。根据报警人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查。只有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才能立案:
1、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2、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3、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定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报警做了笔录算立案吗
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还不是正式立案。报案笔录是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并不意味着已经立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报警人反映的情况,依法审查、如果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才会立案处理。
一、立案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存在。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
二、立案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
3、公安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综上所述,报警做了笔录不是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立案程序的相关规定,立案包括三个道程序,分别为立案材料的接受、立案材料的审查、立案材料的处理。报案笔录只是立案前的一个材料准备程序,并不是正式的立案,是否确定立案,要经过审批,当人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街道报案、控告或举报、自首材料时,会按照职权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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