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年检报告书和联合年检资料送达签收表一般为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报送,个体工商户不需此资料。
2、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由社保部门颁发的,具体请咨询社保部门。
3、验地方税务登记证须报送的资料:按要求已如实填妥的《年度地方税务登记验(换)证登记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一份;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证件或有关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登记证(分支机构可出示总机构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另,根据穗地税函[2004]27号文,广州市暂停2004年内资业户的税务登记证验证,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