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被法院不予执行怎么办
时间:2023-06-03 16:25:16 2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仲裁裁决被法院不予执行怎么办?

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对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二、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1、两者的管辖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涉案的一方当事人向其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对案件受理后,涉案的另一方是必须要去应诉的;但是通过仲裁委员会而申请得到的仲裁,也是要有仲裁协议的,就是说合同中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是纠纷发生前、发生后涉案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

2、两者中审理者的产生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诉讼案件中审判员是会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并且依照法院的指定,不能随便涉事当事人自己选择,但如果是有法定理由的涉案当事人则有权申请回避;对于仲裁的案件,除去涉案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选定合法的仲裁委员会以外,还需要约定仲裁庭的有关人数和如何构成,案件中的当事人也是可以选定仲裁员的。

3、仲裁与诉讼开庭审理上也不同。

法院开庭的一般审理会公开进行,但如果涉及到国家的机密信息或者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则不公开审理;但是仲裁庭的案件审理一般是不公开与社会进行的,这样可以保护当事人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4、审理的程序以及涉案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也有所不同。

人民法院不会无故裁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被裁定可以不执行的仲裁裁决从始至终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既然这样的话,其实在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同时,也能让人民法院对双方的纠纷依法进行审理。

全文8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最新知识
针对仲裁裁决被法院不予执行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仲裁裁决被法院不予执行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