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30自然日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所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列明的申请条件
下列情形的一种: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准予行政许可。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不准予行政许可。
按照审查环节的审查结果作出决定。
许可事项填写“下列情形的一种:1.准予行政许可2.不予行政许可
四、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7号窗口,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线路经停
五、办理时限
30个自然日
六、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7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