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一般向被告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一、获得法律援助后有哪些权利
受援人在获得法律援助后,具有以下权利:
(1)受援人无须就法律援助服务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2)受援人可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向相关人民法院就该受援事项提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3)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
(4)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5)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通过和解、调解、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二、被告人被羁押怎么办理法律援助
被羁押的被告人有权通过法律援助申请来获得援助,但须我国法律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办理法律援助的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可知,被羁押的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或者告知法律援助机构,并于3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作出决定。
三、法律援助案子都有哪些类型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4、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第一到第六项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