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先进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的话,是可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仅是感情不和的。或者起诉离婚的。恐得时得不到法院支持。
女方如何起诉离婚?
女方按照如下程序起诉离婚:第一步,确认管辖法院(包括级别和地域管辖),并收集相关证据,据此起草起诉状。第二步,依法向管辖法院提交前述相关材料。第三步,法院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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