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数额与实际不符,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行为能力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完全自由且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借款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话,那么这个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即使借款合同的数额与实际不相符,这个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怎样抗辩
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未支付借款的,借款人可以以未收到借款为由进行抗辩,要求出借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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