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是一种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但并不是随随便便把人关在哪儿,都会被判处有罪,根据法律的规定,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必须达到一定拘禁时间,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一般情况下,超过24小时,会按犯罪处理的。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1)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非法拘禁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量刑标准是:
1、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相关情形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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