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其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的用地文件(如批准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与申请相比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传递的文件中明确说明变更后的情况);3。征地通知书及办理征地预审手续的有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报批时编制的“一书四图”(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说明书、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供地计划);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图”,即建设用地土地项目报送规范、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征地计划);征地审批后,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计划公告等相关材料。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而选择哪种方式更合适,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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