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非法借贷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如下:
1、银行是金融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应的金融机构的业务实施细则来进行发放贷款,不能违反国家的规定进行贷款的发放;
2、如果银行进行违规放贷,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放贷的数额巨大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
放贷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3、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
1、客体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观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三、银行违规放贷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的规定发放贷款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会构成违法放贷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商业银行有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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