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对法人代表,监事,股东等分别有什么影响吗?
若公司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则法人代表不能再当法人。对法人代表、监事、股东等的贷款和出境问题都有影响,并且会被限制高消费。
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一些债务人不仅不履行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于是失信黑名单这一名词便被提出。
跟公司有关的内容有:
1、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2、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在公司出现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典型的企业形式;与独资企业并存的是各种合伙组织,当时的合伙组织中最典型的就是家族经营团体;
4、在公司产生以前,合伙组织都没有取得法人的地位,但是却有其他的一些法人团体出现;这种情况最早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在古罗马,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寺院等宗教团体、养老院等公益慈善团体都取得了法人的地位;到了中世纪,有一些贸易团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尤其是其中从事海外贸易的组织;在中世纪英国,这样的组织享有相对合伙更大的独立性;
5、最早产生的公司是无限公司;但是,无限公司与合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取得了法人地位的合伙组织而已;
6、有限责任公司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的德国;有限公司基本吸收了无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避免了两者的不足,尤其适用于中小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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