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吊销未注销是指经营资格已经被取消,但是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吊销未注销的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企业被吊销后,负责人应当履行清算义务,最终注销企业,否则就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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