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故意行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一、假冒专利行为是构成犯罪吗
看实际情况,严重情况下会构成犯罪,一般只是违法,属于民事责任,犯罪属于刑事责任类。
(一)行为人有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即行为人在自己产品上加上他人的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或者使自己的产品与专利产品相类似,使公众认为该产品是他人的专利产品,以假乱真,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在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假冒专利与专利侵权的区别:假冒专利是以非专利产品或非专利技术冒充他人的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而专利侵权,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行为。“专利权人”是指专利权的所有人、持有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外的个人和单位。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给专利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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