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需要登记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当事人必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皆为国内个人、企业或组织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全国设立的代办处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当事人可通过面交和邮寄两种方式递交备案文件。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的部门及办理时限
(一)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注销。
(二)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昆明代办处办理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昆明代办处办理注销,也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注销。
(三)当事人提交的注销请求文件齐备、手续合格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注销合格结论,并发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通知书》。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四百七十五条
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二、技术合同需要做备案吗
技术合同必须备案,签订技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备案的。具体流程是:
(一)卖方用户注册
买方凭真实、有效证件到登记机构注册或自行注册。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卖方,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上传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信息表并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进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登记
卖方根据技术合同内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合同登记业务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填“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也可以有选择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三)报送合同文本
卖方按申报材料要求,将技术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报送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核。注:设计专利技术合同的,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表处申请认定登记。
(四)审核登记
登记员查阅卖方网上“登记申请书”并根据卖方送审合同文本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登记、盖章,出具认定登记证明。(由市级登记机构初审核盖章,并送审计科技部门审核盖章)
(五)卖方办理减免税
卖方凭核定后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到企业所在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或退税手续(保税办理程序见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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