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手续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等材料;
(2)婚姻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婚姻登记机构受理离婚申请后,会有30日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4)婚姻登记机构对申请发给离婚证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当事人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具体内容
1、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协议:子女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协议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支付的金额、日期及方式,支付至何时;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如何补贴;子女的探视等问题。
3、财产分割协议:婚后财产双方如何归属,包括车子、家具、家电、饰品、古董、艺术品、股票、现金及存款等。
4、房产分割协议:双方婚后居住房地址,房屋的权属;离婚后住房如何分割,如果另一方搬开居住,应写明居住地址,婚后所有房产的分割约定。
5、债权、债务协议:婚后债权、债务情况;离婚后债权、债务如何享受和承担。
6、其他协议。
三、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失虽然会带来麻烦,但若离婚证丢失也不要慌张,离婚证是可以补领的。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者是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经核实后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是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共同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