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管部门对于交通违章行为进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违章处理期限多长
交通违章处理期限一般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全文4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