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满足的条件是,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提交有关的证据给法院;并且需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申报。
一、破产债权向哪里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是由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对自己合法拥有的债权进行申报的一种程序。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进入破产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同时,会同时制定破产管理人。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二、强制执行中可以申请破产吗
在强制执行中可以申请破产。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会导致公司财产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同时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同时执行程序中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多长时间
债权申报期限是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的固定期限。在法定范围内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破产申请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申报债权的,不得参与破产程序行使权利。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三)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四)以财产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五)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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