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总期限是多少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分别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这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除了法律规定的使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可以无期限地使用土地。而其他土地使用权的总期限分别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在不同客体之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条件和程序是不同的。以国有土地为客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
1、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指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其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协议等;转让是指从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
2、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1、占有权。权利人对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享有直接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这是土地使用权的前提。
2、使用权。权利人可以对土地加以开发、经营和利用,这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一项最主要权利。
3、收益权。权利人可以直接利用土地以获得收益。
4、处分权。指对土地本身的处分,而是指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如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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