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与罚金没有先后执行顺序,谁先谁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同时判处罚金的,则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如果没收部分财产的同时还有罚金刑的,才根据情况确定哪个刑罚先执行。
一、罚金是判决后交的吗
罚金一般是法院作出判决后再交的。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所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二、没收财产的执行流程有哪些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该要给犯罪个人以及所扶养的家属预留今后必要的生活费。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清偿的,应当按照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清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附带了民事赔偿责任的,应该要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三、绑架后故意杀人定什么罪
绑架后故意杀人定绑架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绑架后故意杀人不会改变定罪,而只是影响量刑。绑架罪的基本量刑是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死刑,并且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而如果绑架的同时还杀害被绑架人,导致其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应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附加没收财产。由此可知绑架后故意杀人仍然定绑架罪,只是量刑上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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