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证明去哪里开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二、遗产继承证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三)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四)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五)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六)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七)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遗产继承证明的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被继承人的基本信息,比如被继承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何时出生、何时死亡,遗产都有哪些,房产信息、存款信息、对外的债务等。
(二)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
(三)被继承人没有写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那么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都有谁,他们的基本信息,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居民身份证号码。第二顺位的继承人都有那些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基本信息等。
(四)落款。落款是开证明的单位,比如农村的就是某某县某某村的村民委员会,并且加盖村委会的章,是城镇居民的就是落款为某某居民委员会,并且加盖章,最后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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