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建筑工程质保期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
二、房顶漏水属于工程质保的范围吗
房顶漏水属于工程质保的范围。
按照我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建筑物的安危,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很难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对使用中发现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加固等确保建筑物安全的技术措施予以修复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修复;不能修复造成建筑物无法继续使用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屋面防水工程。对屋顶、墙壁出现漏水现象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保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本项还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
(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建筑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属于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的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5)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等,施工企业也应对其质量承担保修责任。(6)其他应当保修的项目范围。凡属国务院规定和合同约定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的项目,施工企业都应当负责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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