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8月1日起,新办理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执应由抵押人持有的不动产权力证书。8月1日后办理抵押登记的,银行不应收执应由抵押人持有的不动产权证。根据566号文件的规定,2018年8月1日前已收执证书的退还事宜,由银行按照平稳有序的原则逐步退还。退还的具体事宜,抵押人可以和对应银行联系。
不动产证能在银行抵押吗
一、房产证抵押贷款办理手续结束之后,房产证原件会在自己的手上,并不会交由银行保管。
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
3、银行报卷和审批;
4、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5、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6、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7、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8、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9、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金融办、重庆市银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抵押登记证书证明收执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8〕566号,以下简称566号文件)的规定,从2018年8月1日起,新办理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执应由抵押人持有的不动产权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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