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口:
1、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
2、房产对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属父母所有且在辖区内;
3、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父(母)的户口应与孩子(出生后起)户口均在同一户口下。对应房管证或房产证属户主与户口簿户主为同一人。父(母)与孩子需要以此处房产为常住地。
一、母亲是成都集体户口孩子可以落户吗
1.对社会单位集体户人员,按照一人(或一户)编一号的原则分别立户,发放户口簿,新生婴儿可自愿随父随母的原则登记入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和正常入户是一样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集体户口,则小孩户口必须随其入户。
2.因小孩入学实行“三对口”政策,集体户口只能由教委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随机安排就读,所以建议若已在重庆购房的,待接房并实际居住后将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小孩户口再随父母落户。
二、集体户口可以给孩子落户吗
集体户口是可以给孩子落户的。具体内容如下:
1、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
2、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一、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的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二、申报户口的申办材料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
4、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综上所述,集体户口是可以给孩子落户的,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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