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条件:
1、是未达到退休年龄;
2、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市外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本省外市人员除了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外,还要求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的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外省户籍人员参保条件:
1、是男年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
2、是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3、是在广东省内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最后参保地在我市,并且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缴费标准
按申请时我市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
(目前为2408元至16575元,下同),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缴费比例为20%。如按2408元申报计算,每月须缴481.6元。
参保材料
1、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两份、
2、户口簿原件和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3、参保人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地税分局申请办理。
申请人需符合两方面条件:
1、是政策实施时(即2016年5月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顺德户籍人员;
2、是1956年5月至1971年4月期间出生的男性;1966年5月至1976年4月期间出生,且有职工养老保险有效缴费记录的女性;或者1961年5月至1976年4月期间出生,且2016年5月1月前未参保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在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存在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段。
集中办理时间为本月22日-9月30日,具体办理时间及地点以各村居通知为准,符合条件市民可留意所在村居相关通知,足不出村居咨询、办理手续。集中办理结束后的零星办理时间及地点,为每月25日前(工作日内)到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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