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非正常户注销的费用为所欠税费、滞纳金及罚款。非正常户注销的流程如下:
1、去当地办税服务费大厅提交注销申报表,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2、提供纳税情况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的“情况说明”书一份,盖上公章。
3、到电子税务局终止非正常户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首页【功能导航】——【登记/认定/优惠】——【非正常户解除】。
4、进入后,可以看到“纳税人基本信息”,然后填写申请表,上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完税证明、罚款文件等。
5、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您可以查看电子税务局文书的结果。在工作人员受理后,就可以看到《税务受理通知》。
6、受理通过后,税务局就会下发《解除非正常户通知》。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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