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区别在于:
1、贷款目的不同:民间借贷主要是生活原因或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借贷行为;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形式进行的资本运作,旨在逃避法律和金融的有效监管;
2、贷款对象不同:民间借贷主要是一对一的借贷模式,行为指向特定对象。即使借款人向大多数人借款,每笔贷款都是独立存在的;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是指向大多数不特定的人。行为人或向社会非特定对象发布吸收存款的公告,或通过其他方式让社会非特定对象知道吸收存款的消息;
3、法律后果不同:民间借贷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违反民间借贷合同的,将承担民事责任;非法集资是违反我国公法的规定。轻者造成一定的行政责任,严重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和高利贷有区别吗?
1、性质不同
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虽然放贷者也从中牟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并且最多只能为银行利息的四倍,超出四倍的部分则不受法律的保护。而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其行为发挥着银行的职能,通常利息奇高,而不只是略超出银行利息四倍。
2、规模不同
民间借贷的规模一般较小,其借贷对象一般只针对特定的个人和单位,并且放贷的次数较少。而高利贷则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为了正确区分高利贷与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民间借贷,有法律界人士对高利贷定义如下: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非银行借贷资金,通过约定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不包括四倍)的利率多次放贷给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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