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地点
英德市金子山大道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五、办理材料
A4纸张复印,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当事人签名和写上时间时间
A4纸张,双面复印,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申请人签名,注明时间。
生产平面图应与现场生产面局一致,用A4纸,电脑打印或用钢笔画图,平面图应有单位名称,申请人签名和注明时间。
生产工艺流程图应与生产实际工艺一致,用A4纸,电脑打印或用钢笔画图,平面图应有单位名称,申请人签名和注明时间。
A4纸张,双面复印,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申请人签名,注明时间。
委托书要示明示委托办理的事项,委托办理的时效,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事项。委托的起止时间等。委托人、被委托人要求双方要称名。
提供原件
六、法律依据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食品小作坊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一)食品小作坊名称发生变化的;(二)生产加工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三)生产加工场所搬迁的;(四)食品种类、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五)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组织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接到变更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核发新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但是,对因迁址等原因而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的,其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生产加工场所搬迁跨越行政区域的,应注销原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在迁入地重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证书编号按新发证编发。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2002年)
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食品小作坊停业时,应当在停业五日前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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