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后被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拒不退还。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对被执行人处以拘留、罚款,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者的“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报告当前和一年内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不报告或者谎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该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能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能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能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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