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和解与诉讼调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后者则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
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后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
3、效力不同。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一、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有生效书吗
法院调解离婚发了调解书不需要生效书。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国的离婚调解分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前者是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后者为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调解,离婚调解是中国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
二、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吗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相同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先调解当事人,鼓励当事人消除分歧,相互理解,达成和解或者离婚协议。双方和解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出具调解书,原告可以撤回诉讼;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法官、书记员签字,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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