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前往社保部门投诉并要求补缴社保,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缴费基数)、公司工商注册的信息、社保清单(如有)、社保补缴请求(要求补缴什么时间段)。
二、社保工作人员在收到资料后审核资料是否符合,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相关的决定书给一份给员工。(如果无法当场做决定的,可以先行收资料,并给一份收资料的回执给员工)。
三、社保人员应当通知公司,将员工的请求送达至公司,进行初步调解,若公司愿意补缴,则在调解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补缴流程走。如公司不同意,则应通知员工,同时将进行下一步的催告。
四、如果公司不理会,社保稽核人员应当向公司发送“限期缴纳社保的催告书”(这个需要市社保局来发)。同时社保局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给企业做出处罚决定(这个不是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五、若公司仍然不再限定时间内补缴社保,则由市社保局开始走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公司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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