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再需要实缴,股东只需承诺出资额,这降低了创业门槛,促进了经济发展。认缴制是指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股东可以不实际缴纳或只缴纳部分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这一变化反映了我国公司注册制度的发展。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再需要实缴。这意味着,在注册公司时,股东无需提供实际资金,而是只需承诺按照章程或协议约定的出资额出资。这一变化反映了我国公司注册制度的发展,旨在降低创业门槛,促进经济发展。认缴制是指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
股东可以不实际缴纳或者只实际缴纳部分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
个 人 独 资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是 否 需 要 实 缴 ?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个人独资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出资。而根据《个人独资公司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出资人应当在设立登记时提交出资额的证明文件。因此,个人独资公司注册资金是需要实缴的。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所述,个人独资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否则将违反相关法规。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实缴制已经实施,这降低了创业门槛,促进了经济发展。认缴制是指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股东可以不实际缴纳或者只缴纳部分认缴的注册资本。然而,个人独资公司注册资金仍需实缴,否则将违反相关法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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