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窜作案能否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如果判实刑就会收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什么是流窜作案?
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
三、关于流窜犯的认定:
流窜犯罪是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流窜犯罪具有易地作案,骚扰面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这类案件,一般抓获难、查证更难,往往给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流窜犯罪分子:1、确属到外市、县旅游、经商、做工等,在当地偶尔犯罪的;2、在其居住地与外市、县的交界处边沿结合部进行犯罪的。
全文5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