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会坐牢的,这就是民间借贷引发的经济纠纷。它只涉及民事纠纷,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没必要坐牢。持债权证明的当事人提起民事借款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是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抗辩的,在人民法院经审理之后,会被裁定驳回起诉。如果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的,会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强制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间借贷不还如何起诉
民间借贷不还起诉步骤有: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借据等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应当准备民事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将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立案。不予受理的,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3、受理立案后,将安排时间开庭审理。
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审判结束时,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将说明判决结果和判决理由。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全文7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