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跟对方是否同意,没有任何关系,只要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离婚。在诉讼离婚中,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只要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也没有办法,人民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的。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多久判离婚
一审:
1、一般离婚案件,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通常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即,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最长为4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通常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即,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最长为12个月,存在特别特殊的情况则还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二审:
1、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起诉离婚后一方不同意,法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法官会审查是否感情却已破裂并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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