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护照加注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嘉兴护照加注的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核表》;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彩照两张;
3、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三、嘉兴护照加注的办理条件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相片加注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四、嘉兴护照加注的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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