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在均可办理;
二、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双方2寸彩色合影照片3张。
三、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田家庵区婚姻登记处:
朝阳东路213号,电话:2676365
2、大通区婚姻登记处:
民主北路区政务中心内,电话:2512209
3、谢家集区婚姻登记处:
平山路区政务中心内,电话:5677607
4、八公山区婚姻登记处:
丁山路区民政局楼下,电话:5619811
5、潘集区婚姻登记处:
长江西路区民政局楼内,电话:2178009
6、毛集实验区婚姻登记处:
区政务中心内,电话:8272755
7、凤台县婚姻登记处:
淮河东路,电话:8626653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
1、结婚登记每对收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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