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需重新补发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需经派出所所长审核后办理:
1、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2、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户主去世未注销户口的,应先注销户口并由家庭商定选出新户主后,方可申请补发。"
数量限制
0
二、办理材料
暂无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第一步:社区民警受理,主管所长审核;第二步:据申办结果通知书到户政大厅办结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公安局河东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登记办事指南(试行)》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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