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一、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责任的法律规定
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吗?
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资金、业务等受总公司的控制。但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并以分公司自身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公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不是合适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公司所辖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住所以外以自己名义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股权是投资者因与公民合伙、投资企业法人而享有的权利。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不存在法人财产权,不具备持有股权的资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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